各报名投标单位:
现对江南大学学生公寓-溪苑项目招标代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DQT2016073)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8页“评分细则”中“4.项目负责人人选”,原“②2014年以来工程造价咨询人员负责同类工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30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携原件备查,以及工程量清单封面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现更正为:②2014年以来土建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人员负责同类工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在30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携原件备查以及工程量清单封面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江南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