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名投标单位:
根据有关单位对综合实验楼二期(食品科学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DQT2014006)的质疑,现答复如下:
1.第一部分第四项第5点中原为:“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电梯制造厂(商)的销售代理授权证书和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投标授权书。”
更正为: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电梯制造厂(商)的销售代理授权证书或者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投标授权书。
2.第二部分2.2.1(9)原为“投标货物的销售代理授权证明复印件(非制造商投标所必须)”
更正为:投标货物的销售代理授权证明复印件或者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投标授权书复印件(非制造商投标所必须)
3.第二部分2.2.1(10)原为:“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投标授权书原件(非制造商投标所必须)”,现取消该要求。
4.第三部分第三项技术要求第1点中原为“主要部件(曳引机、控制柜主板、变频器、旋转编码器、光幕安全钳、限速器)为进口,其它可采用进口(组装)或国内知名品牌。”
更正为:主要部件(控制柜主板、变频器、旋转编码器)为进口,主要部件(曳引机、光幕、安全钳、限速器)为进口或同品牌产品,其它可采用进口(组装)或国内知名品牌。
5.第四部分电梯配置表注4中原为“9站1.6t电梯井道尺寸2.15×2.65”
更正为:9站1.6t电梯井道尺寸2.45×2.65。
特此公告
江南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