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名投标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现对“江南大学体育馆LED显示屏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DGC2018005)更正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中“四、合格的投标人”原为:
3.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
3.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2.2.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为:
(5)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现更正为: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三、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