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名投标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现对我校“校内北区生活街区(原商业街)理发店、眼镜店、文印店、药店租赁”(项目编号:JDFW2018033)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2.评分标准”中“根据近3年以来各级政府(省级5分、地市级4分、区县级3分)、行业组织(2分)、高校(1分)颁发的各类评奖评优证书打分,同年度、同单位只计一次,最高得10分。”更正为“根据近3年以来各级政府(省级5分、地市级4分、区县级3分)、行业组织(2分)、高校(1分)颁发的各类评奖评优证书打分,同年度、同单位只计一次,最高得5分。”
特此公告!
江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