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分散采购行为,加强对分散采购活动的管理,结合教育部党组2020年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现对2019-2020年小型及零星修缮改造项目进行采购专项核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采购专项核查组
由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审计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采购专项核查组。纪委监督检查室对专项核查情况进行再监督。
二、开展采购专项核查
(一)工作任务。根据学校2018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维修改造及装饰装修等中小型工程项目采购工作的通知》和《江南大学修缮改造工程管理规定》(江大校办﹝2019﹞62号)等要求,结合教育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2019-2020年小型及零星修缮改造项目进行专项核查。专项核查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同配合,查找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研究风险防控措施。
(二)工作步骤。
1.材料汇集阶段。3月12日前,各专项核查小组成员将小型及零星修缮改造项目资料进行汇集。
2.材料核查阶段。3月19日前,各专项核查小组成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在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3.整改阶段。3月26日前,专项核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拟定整改措施进行分类整改。
4.总结阶段。4月15日前,对专项核查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
要在站在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履责尽责,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全面细致梳理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扎实推进专项核查各阶段工作。
(二)强化成果运用,长效防控
把此次专项核查工作与规范管理相结合、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在有效推动巡视整改的同时,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岗位职责,逐步建立权责明晰、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分散采购风险防控体系。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审计处
财务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