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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学生宿舍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XGJCG2020Q-069)

日期:2020-06-02 来源: 点击: 打印


 

  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南大学学生宿舍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南大学学生宿舍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PXGJCG2020Q-0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霞

项目联系电话:0510-818076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510-859105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施晓旻15651504035、杨青霞18762674600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概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修工程的施工;2)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误期违约金:1000/天;3)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违约金:单位工程总造价的3%;4)最高限价:2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磋商处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企业: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10月~20203月的缴费证明(公司成立在201910月以后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0608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0526 09:00  20200601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2204招标代理部,报名联系人:张工15094391409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0608 13:00  20200608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2101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08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2101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请带好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好姓名、电话、邮箱);

2投标(报价)人委派到开标室现场人数(每家供应商不得超过2人),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规模。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700.shtml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霞

项目联系电话:0510-8180768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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