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南大学生工学院通风系统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南大学生工学院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YJCCG2020-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项目联系电话:158528325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 0510-85326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章工 18051576799、15852832592 电子邮箱:1245800774@qq.com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江南大学生工学院通风系统改造工程;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268.00 万元; 3.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4.工 期:45 日历天;5.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内;6.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拟选 1 名中标人。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7.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2月~2020年0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5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 18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3:30 至 2020年06月3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3、磋商保证金:
磋商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 5.3 万圆整,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下指定的账户:
开 户 名: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账 号:322000640018178021278
注:上述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非投标保证金费用请勿汇入。
4、其他事项
(1)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开标当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述扫码、测温及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
(3)投标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项目联系电话:1585283259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