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南大学委托,就其江南大学食堂保洁服务外包项目(一标段)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江南大学食堂保洁服务外包
2.项目编号:SYJCCG2020-0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江南大学现有全日制学生约25000余人,在职教职工约3000人,学校后勤管理处饮食中心有四个大型食堂,承担全校师生饮食保障任务。一标段:四食堂广溪苑餐厅为其中之一,建筑面积约为9000平方米,就餐大厅为一、二两层;
2.招标范围:室内公共环境的保洁服务(包括餐厅内所有设施设备)、室外公共环境的保洁服务;
3.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内;
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本项目分: 1 个标段(一标段:四食堂广溪苑),拟选 1名中标人
(注:本项目原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故二、三标段已中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
6.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期为准;
7.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1.36万元/年。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9年12月-2020年0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且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须提供承诺书,如经查实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3日-2020年06月10日(法定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 18楼);
3.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购买采购文件时递交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6月17日上午09:00始;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上午09:30;(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7日上午09:30;
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6.响应文件接收人:蒋工、章工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06月17日上午09:30;
2.评审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3.成交供应商确定时间:2020年06月17日评审结束后
4.成交供应商确定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园区(新发汇融广场)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4、根据锡财购告〔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凡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事项:
(1)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凭签署完毕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凡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贰万 圆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下指定的账户:
开 户 名: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账 号:322000640018178021278
注:此账户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非投标保证金的费用请勿汇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江南大学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 系 方 式:黄老师 0510-853260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新吴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层
邮 编:214135
联 系 方 式:蒋工、章工 18051576799、15852832592
电 子 邮 箱:124580774@qq.com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