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名投标单位:
我单位的多媒体教室外包服务采购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2.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中的“(4)投标人的H3C或华为认证服务商证书复印件。”取消,其他不变。
2、“评分标准”中原为:
投标报价 |
35 |
如有效投标人5个及以下,以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有效投标人达到6个及以上,则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以满分30分计,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1分,比基准价每低1%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
现更正为:
投标报价 |
35 |
如有效投标人5个及以下,以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有效投标人达到6个及以上,则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以满分35分计,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1分,比基准价每低1%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
特此公告!
江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