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各部门:
2018年4月学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维修改造及装饰装修等中小型工程项目采购工作的通知》,2019年8月修订了《江南大学修缮改造工程管理规定》,明确了小型及零星修缮改造工程项目实行归口管理,以及供应商分类招标准入制等要求。
为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扎实做好教育部巡视整改工作,依据学校相关制度规定和分类招标采购供应商的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口管理
根据学校采购招标及修缮改造工程的相关管理规定,小型及零星修缮改造工程项目(预算价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下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统一管理,实行供应商分类招标准入制,非以下六大类工程资质的小型及零星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组织采购,后勤管理处不宜组织的项目,可委托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采购。
二、采购流程
(一)预算金额1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在下表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中直接选择发包。
(二)1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以下流程:
1、根据项目特征,用户通过“e江南”线上流程进行维修改造(绿化)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2、用户根据需求可自行委托单位出具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3、预算金额3万以下的项目,应在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中选择施工单位直接发包,3万至20万的项目可采用询价或会议集体决策方式在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中选择施工单位;
4、后勤管理处负责项目发包流程的复核,符合发包流程的项目方可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5、后勤管理处协调用户、施工单位开展项目施工;
6、用户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项目履约验收;
7、用户凭发票、合同、工程结算备案表或审定单等办理财务结算。
三、准入名单
学校已于前期对以下六大类小型及零星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的供应商实施了准入招标,协议一年一签。供应商名单及执行期限详见下表:
工程资质 |
供应商 |
执行期限 |
土建类 |
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臻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江苏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江苏建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苏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合肥达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20.6.1-2023.5.31 |
无锡梁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建筑装饰类 |
江苏龙禧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江苏鲁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江苏恒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江苏兴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无锡开毅装饰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无锡万顺东现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机电安装类 |
无锡美诺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无锡裕邦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无锡市青云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市政工程类 |
江苏岳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7.15-2023.7.14 |
江苏登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7.15-2023.7.14 |
无锡市伟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7.15-2023.7.14 |
无锡苏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7.15-2023.7.14 |
无锡市金泰市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2020.7.15-2023.7.14 |
防水、防腐及保温类 |
无锡奕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无锡茂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江苏泽众源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山东金隆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仁诚建设有限公司 |
2020.6.1-2023.5.31 |
绿化改造类 |
无锡市崇建园林花木工程有限公司 |
2019.8.29-2021.7.15 |
江苏景苑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
2019.8.29-2021.7.15 |
无锡市锡惠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
2019.8.29-2021.7.15 |
除上述供应商外,为做好校园电力保障和苗圃资源合理利用工作,后勤管理处环境中心可承接涉及机电安装类、绿化改造类的小型及零星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购工作,进一步强化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小型及零星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未按相关规定执行的,将不予审计和财务报销。
特此通知。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审计处
财务处
2021年3月5日